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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爱民,女,中国籍,持澳门居民身份证,编号为:
1349197(2)。系第一位澳门居民通过CEPA的优惠政策而挂牌执业的中国律师。本人的主要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如下:
学习经历:
毕业于中山大学,法学学士;
1997年在珠海参加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,考取律师资格;
2002-2003年度在澳门大学攻读法律导论课程,全面学习了澳门法律;
2003年9月开始在东方葡萄牙学会(IPOR)学习葡语;
2004年9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。
工作经历:
1999年至2000年在珠海市义发律师事务所工作,积累了一定的中国法律工作经验;
2001年4月至2004年5月31日在中国司法部在澳门的“窗口公司”——中国法律服务(澳门)公司工作,对于中国法律中的涉外法律实务有了很深入的了解;
2004年6月至7月在(澳门)高万祺律师事务所工作,积累了一定的澳门法律工作经验。
2004年7月通过了广东省司法厅的审核,在广东省德赛律师事务所注册为实习律师(中国律师);
2005年12月,获广东省司法厅颁发律师执业证,系CEPA实施后,第一位成为内地执业律师的澳门居民。
工作语言:
中文、英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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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:
手机:
电话:00853-66643113
传真:00853-28356312
E-mail:
MSN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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